明式家具是我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是工艺美术历史上璀璨夺目的伟大创造。目前关于明式家具乃至明代家具的研究国内外已诞生有若干专门论著,分别针对明式家具的材质、工艺、艺术成就、文化底蕴、真伪鉴定等方面,论述精辟、卓有成就,是研究明式家具的必备读物,但本文主要针对明式家具的典型风格和装饰特征进行分析,探寻风格形成的社会人文语境和技术背景,以及明式家具对清代家具的影响,广泛参考和借鉴了已有的研究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梳理、阐释了明式家具的风格特征和装饰手法两个范畴。
明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在宋代、元代家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工艺、造型、材料、结构上都有重大突破,一直被誉为我国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国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独树一帜,自成体系,具有显赫的地位。关于明式家具的定义,学术界有所探讨但也并未得出明确结论,一种观点认为:明式家具更多地代表了一种风格特征而并不受朝代时间方面的限制,所以不仅明代的优秀家具被称为明式家具,而在清代初期生产的、仍保留着显著明式风格特点的家具也仍然属于这一范畴,甚至后来乃至我们今天按明代式样仿制的家具也可以归属为明式家具。但也有另一种学术观点则强调明式家具特定的历史内涵,即明式家具在时间上专指明代制作的家具,在空间上指流行于明代、清初遍布及城乡的家具,这种时间和空间的因素,赋与了任何一件流传至今的明式家具具有一种文物价值而被人们重视和收藏。但以上两种关于明式家具定义的分野都不妨碍下文对于其风格形成及装饰特征的分析。
明代和清朝初期(约当公元15—17世纪)所生产的明式家具通常以花梨木、紫檀木、红木、铁力木、杞梓木等为主要用材,而这些木材同属硬木,具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光润等特征。而采用榫卯接合方式的框架结构、运用雕刻、镶嵌等装饰手段的明式家具也有着造型大方、比例适度、轮廓简练舒展的审美特征。
明式家具品类齐全,按使用功能大致可分为六大类:一,坐卧类,有凳、墩、椅等;二,承具类,有几、桌、案等;三,卧具类,有床、榻等;四,庋具类,有盒、匣、奁、箱、柜、橱等;五,架具类,有面盆架、镜架、衣架等;六,屏具类,有砚屏、炕屏等。
而如果按照家具的制作地域和风格特征划分,明式家具则主要可以区分出著名的苏作、广作、京作和晋作四大类,另外还有甬作(宁波制造)、瓯作(温州制造)、闽作、冀作和鲁作等。其中,苏作家具也称苏式,形成较早,在明式家具中,苏式家具占了很大比重。苏式家具是宋代家具艺术的代表,随着明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其风格和工艺深刻影响了京作家具。明代的苏式家具制作讲究,用材实在、造型大方简练、结构科学,并精于选材配料等。另一类,京作家具:京作家具大约兴起于明代中后期,明成组迁都北京是京作家具兴起的重要原因,另一项原材料方面的依托则是郑和七下西洋所带回大量的优质木材
(注:根据史料记载,郑和下西洋所带回的木材中包含大量南洋盛产的紫檀木,以至于清代广泛制造的紫檀家具用料皆来源于明代的贮存。),但尽管如此京作家具在明代产量仍然有限,至清代,京作家具则主要以清宫造办处为主。京作家具较广作家具用料少,又较苏式家具用料实在,绝无掺假现象。另外,京作家具在家具上雕刻古铜器和古玉器纹饰,显示出各式古香古色、文静典雅的艺术形象。第三类,广作家具:明末清初之际,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形成了广作家具,加之广东是珍贵木材的主要产地,南洋各国的优质木材也由广州进口,木材来源充足,为广作家具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广作家具讲究木性一致,通常所见的广作家具,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决不掺杂别种木料,在用料上非常大方,不惜剖用大料,而且不加漆饰,使木质完全裸露。广式家具雕刻深峻、磨工精细,在相当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的影响,雕刻层次较深。第四类,晋作家具:严格说来始于清代,依托于清代晋商富族的兴起,其所制作的家具用材也以本地所产的核桃木为主,用料上颇显大气,而晋南地区以漆家具为主,以金漆彩绘山水、人物、风景取胜,晋北地区则以木器家具为主,明代风格显著。
明代家具风格的形成及其特征
从现有的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中可以知道,我国的家具史可以明确上溯至春秋战国时期
(注:战国时期官方重视漆工艺的发展,设置专员负责管理,《史记》就记载着庄周曾为"漆园吏"。《春秋•穀梁传》中记载了天子、诸侯、大夫等按品级使用不同的漆色,说明当时漆色丰富,髹漆工艺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此后经理了秦汉、隋唐、五代十国和宋辽金四个重要时期后,至明代,中国家具已经发展成熟并形成了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文化特色。
明式家具风格的形成,离不开当时的社会条件。明初恢复经济的措施,使社会经济得以复苏,社会生产得到发展。手工业也比元代有了较大的进步,工匠从"工奴"中,得到些许自由,在为官方服役之外,可以个人从事手工艺活动,这就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所以,明代的陶瓷、家具等手工业,都有突出的成就;并产生了我国的工艺百科全书《天工开物》和《园冶》、《髹漆录》、《鲁班经》等著作。郑和七次下西洋,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和技术交流。经济的发展,给明代社会带来了繁荣兴旺的景象。此时出现城市集市、外贸港口等新鲜事物,已初露资本主义萌芽。明代是我国历史上汉唐以来的又一个兴盛期。
而在经济繁荣、科技进步的兴盛国势之中,城市的园林和宅第建设,也随着兴旺起来。宫廷贵族、富商巨贾们的新府第,自然需要大量的家具以充其内。加之郑和下西洋,从盛产高级木材的南洋诸国运回了大量的花梨、紫檀等家具原6料,从此南洋诸国和中国来往密切。明中期以后,花梨、紫檀等木材的进口,也是促进明代细木家具这个品种发展的一个条件。而从今天的历史文献和文化遗迹上,还可以看到,在明代有一大批文化名人,热衷于家具工艺的研究和家具审美的探求。他们玩赏、收藏、著书和参与设计家具之风,蔚然兴起于文化圈内。这些文化名人的投入,无疑对于明代家具风格的成熟,起到一定作用。
在明代的嘉靖、隆庆、万历三朝,除普遍的情况仍是漆木家具以外,社会上开始崇尚硬木家具。追寻古朴之风,遍及南北。《云间据目抄》里记载:“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虽是皂快之辈,也争仿细桌、书房。”可见当时,争效文人,争购细木家具也是时尚之一了。明式家具风格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间,可以说,从五代开始,经过两宋,包括辽金。到了明代,社会经济繁荣、对外频繁交流、开放海禁、以及科技进步和文化发达,家具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家具至明代,已是品种齐全,造型丰富,艺术风格渐趋成熟,可以说是中国传统家具的成熟期、总结期了。
关于明式家具的风格特征,首先要指出的就是明式家具普遍造型简练,多以线为主,致力于表现出线条流畅、秀丽挺拔、朴素大方的美感。严格的比例关系始终是家具造型的基础,今天我们看到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同时与功能要求极相符合,没有多余的累赘,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
其次,明式家具追求结构严谨、作工精细。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用钉子、少用胶,所以不受自然条件的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制作上采用攒边等作法,在跨度较大的局部之间,镶以牙板、牙条、圈口、券口、矮老、霸王枨、罗锅枨、卡子花等等,既美观,又加强了牢固性。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和艺术的极好结合。时至今日,流传下来的明代家具经过几百年的变迁仍然牢固如初,可见中国独创的卯榫结构具有极高的科学性。
第三,明式家具讲究装饰适度、繁简相宜。明式家具的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用;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钿、竹、牙、玉、石等等,样样不拒。但是,好的明式家具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作恰如其分的局部装饰:如椅子背板上作小面积的透雕或镶嵌,在桌案的局部施以矮老或卡子花等,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色,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
第四,明式家具的用材多选硬木,少髹漆,着力体现木质固有的自然美。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为黄花梨、紫檀、红木、杞梓木等,而这些高级硬木都具有色彩、纹理、光泽方面的自然美。工匠们在制作家具时,除了精工细作而外不加漆饰、不作大面积装饰,充分发挥利用木材本身的色调、纹理,形成为特有的审美趣味和独特风格,这也是明代家具的又一大特点。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概括起来,可用造型简练、结构严谨、装饰适度、纹理优美四句话总结,但这四大特点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明代家具的风格特征。这四个特点互相联系,互为表里,缺一不可。
关于明式家具的风格特点,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两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优点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他把明式家具归纳为五组,共十六品。分别为:
第一组:简练、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
第二组:浓华、文绮、妍秀。
第三组:劲挺、柔婉。
第四组:空棂、玲珑。
第五组:典雅、清新。
在明式家具中,并不是完全的尽善尽美,也有不尽人意和不足的便子。王先生把它们归纳为“八病”,分别为:繁琐、赘复、臃肿、滞郁、纤巧、悖谬、失位、俚俗。这也成为我们今日品评明式家具的主要审美依据。
明式家具的装饰特征
明式家具的装饰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与结构紧密相连的装饰;一种是纯粹装饰。首先,明式家具的装饰与结构相结合就是其装饰方面的显著特点之一。明式家具的牙子(牙条与牙头)、券口、圈口、挡板、矮老、卡子花等部分即使施以雕刻等手段装饰也都不是单纯的附加物,而是与家具的整体融合在一起,成为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在立木与横木相交处,运用替木牙子、花牙子、云头牙子等。在上海潘允征墓和苏州王锡爵墓出土的衣架模型上,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站牙、立牙等花牙。这些富有装饰性的各式各样的牙子不仅起到了装饰美化的作用,而且在结构上也起到了支撑重量、加强牢固性的作用。再如明式家具在四周边框之间采用的各种券口
(注:明式家具的券口极富变化,常见的有壶门券口、鱼肚券口等。),使用的各种挡板
(注:如云头挡板、灵芝挡板、万字挡板、草龙挡板等。),都具有使装饰与结构相统一的作用。由此可知明式家具制造在加固件、附加件、构件局部以及构件结合处的装饰处理方面都是极为成熟的,绝少虚设。
另外,在纯装饰方面,明式家具常以小面积的景致雕镂点缀在醒目关键之处,与大面积的素地形成强烈对比,如画龙点睛之妙,使家具整体更显明快简洁,富有艺术效果。我国的雕刻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题材、技法、风格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木雕艺术在明代尤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达到了鼎盛时期。当然木雕的发展与建筑、雕版手工业的兴盛、雕刻技艺的提高是密不可分的。木雕艺术的成就在明式家具中的有明显体现:首先是题材广泛,当时常见的有云龙纹、螭首纹、虎爪纹、蝙蝠纹、凤纹、灵草文、折枝纹、花头纹、串枝莲纹、云水纹、锦纹、绳纹、玉环纹等等,木雕构图多采用形象生动的对称纹图案。其次,明式家具装饰的雕刻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平地浮雕、透雕、阳刻等等,以浮雕和线刻为主的造型方式创造出了主从得体、疏密有致,端庄整齐中又见活泼变化的木雕装饰作品。明式家具雕刻的风格特征概括起来可以说是:线条挺秀,健而不硬,柔而不软,洗练利落;刀法简练,层次分明,转折灵活,光滑润泽;虚实相称,疏密适度。也正因如此,明式家具才能实现整体简雅,细部精美的艺术效果。而明代家具除采用雕刻装饰外,还有螺钿、彩漆、雕漆和雕刻大理石等手法。故宫博物院所藏的一件黑漆螺钿香几就是明式家具中运用螺钿工艺的代表之作,几面嵌玉色螺钿龙戏珠,思围嵌折枝花卉,工艺精湛,赏心悦目。
利用金属饰件是明代家具装饰的第三大特点。而根据功能要求,在柜、橱、箱等家具上配以金属饰件,能够达到美观、耐用的效果。明式家具金属饰件的有种类繁多、用途广泛、造型丰富、色彩漂亮等特征。从明、清两代流传下来的明式家具中,可以看到使用的最多的是铜质饰件,如箱子的抱角和攀手,柜、橱的合页、钮头、吊牌、穿钉等。在大面积的柜橱上配以铜饰件,形成不同质感、不同色彩的对比,闪烁发光的铜饰件配在黄花梨木、紫檀木、乌木、楠木等纹理优美的家具上益发增添了木器的光泽色彩和视觉美感。而明式家具上的铜饰件也是形制、种类繁多,常见的有圆形、方形、长方形、海棠形、叶形、葫芦形、如意形、环形、鱼形、蝙蝠形等等。
明式家具风格对清式家具风格的影响
明式家具的影响直接作用于其后的清代家具。从发展历史看,清代家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清初期,家具风格基本上继承了明代传统,保留了明代特点,可以称为明式。
而从康熙末至雍正、乾隆,乃至嘉庆这一百年,是清代历史上的兴盛期,也是清代家具发展的鼎盛期,是为第二个阶段。这个时期,家具的造型、结构、品种、式样,都有不少的创新,生产技术也有所进步。从雍正年开始,家具新品种、新结构、新装饰不断涌现,如折叠式书桌、炕格、炕书架等。在装饰上也有新的创意,如黑光漆面嵌螺钿、婆罗漆面、掐丝珐琅等。另外用福字、寿字、流云等描画在束腰上,也是雍正时的一种新手法。到了清朝黄金时代的乾隆时期,家具生产达到了高峰,留下了大量的传世珍品。这些家具,材质优良,作工细腻,尤以装饰见长,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充分展示了盛世的国势与民风。这些盛世家具风格,与前代截然不同,代表着清代的主流,被后世称为“清式风格”。从审美趣味上说,清式家具已经与明式相去甚远。
道光以后,经历了鸦片战争,中国社会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势开始衰微,外来影响日益扩大,外来家具也不断输入,传统的家具风格受到冲击并随之发生了变化,形成了清代晚期家具的特点。
在清代家具中,也有苏作、广作、京作的三种作法,或称为三种风格。一般认为苏作以简练、文绮、妍秀等特点为主,广作以淳朴、厚拙、凝重、雄伟、圆浑、沉穆等特点为主,而京作居于两者之间。总而言之,清代家具以清中期为代表,造型上雄伟、浑厚,装饰上富丽、豪华,表现出强悍与富贵的气派,完全不同于明式家具的审美追求,或者说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变迁,明式家具在经历了清初期以后逐渐退出了历史的主流,但今天又因其简雅、质朴的审美趣味重新为收藏家、研究者所喜,重新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作者:胡柳(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讲师)
文 ✎《艺术百家》 编辑 ✎ 「明清家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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